
接教育局教秘【2009】82号文件(《关于做好<明光市志 教育志>编修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学校报送相关数字、文字、图片、音像等资料。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,同时也为学校校史编写打下基础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成立“明光中学编修工作办公室”,具体组成人员和分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、编修工作领导人员:丁景元 董培晓 刘万福
2、编修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:陶幸 姚诚忠 宋波 王祥元 王浩 赵作勇 林丽萍
二、具体分工
1、大事记 1986—1990姚诚忠 1991—1995王祥元 1996—2000赵作勇 2001—2005王浩 2006—2009陶幸
2、学校简介 陶幸
3、论文论著情况 1986—1997宋波 1998—2009林丽萍
4、其它专项材料或特色材料 待接到教育局通知后另行增补人员,分配工作
三、具体要求
1、形成资料方法:采取阅档、调查、访问、函询等方式开展工作
2、报送材料内容:①大事记[以时为序;一事一记;每件事的缘由如所依据的文件、背景、起因和过程、规模、结果等要素要完备,做到“大事突出,要事不漏,新事不丢”,既有重点,又全面地反映历史真相,不缺失主要事物、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的重要阶段,详近略远,详独略同。选材可从“大、要、特、新、异、奇”六方面着眼,如学校建设、教育教学的重大事件、教科研成果、重要会议、重要交流活动、一把手任免、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、奇人奇事与奇异的自然现象、国际国内大事在本地本校的独特反映等。大事记题为《明光中学大事记(1986—2009)》] ②学校简介 ③在省级以上报刊、出版社发表或出版论文论著情况[要点为:作者,作品名称,发表或出版时间,报刊或出版社名称] ④其它专项材料或特色材料[教育局将另行通知]。
3、上报材料时限:上限为1986年,下限为2009年底。
4、材料报送时间:2010年元月25日至29日。学校收稿时间:2010年元月10日。
5、上报材料要求:材料应真实可信,有案可稽,严禁弄虚作假。行文力求严谨朴实,简洁流畅,时空概念表述准确具体,指代明确。
2009年12月7日